離譜條文的復婚協議書,為2人婚姻最後還是劃下句點


蔡姓男子與謝姓女子2度外遇離婚,首次復合時,雙方竟簽下「謝女與廖男(小王)相愛,蔡男不得干涉、謝女在婚後不干涉蔡男有任何外遇」等離譜條文的復婚協議書,但2人婚姻最後還是劃下句點;蔡男拿出謝女曾簽下的離婚協議書提告,要求謝女離婚賠償200萬元的承諾,新北地院審理後,判謝女需賠償200萬元。判決書指出,蔡男與謝女於84年間結婚,94年間離婚,101年間復婚,並簽下「互不干涉」等離譜內容的婚姻挽回協議書。
不過,雙方的婚姻於102年間又劃下句點,蔡男憤憤不平,拿出謝女曾簽署的離婚協議書:「女方因前後2次婚姻行為不檢,有辱男方門風,主動要求離婚協議,且願意支付200萬元慰藉金。」要求謝女賠償。